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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雪夜漫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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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事] 网上知道的伊春绑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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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16
匿名  发表于 2009-1-8 23: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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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处以极刑难以平民愤
匿名
17
匿名  发表于 2009-1-8 23:43:42
这样卑鄙无耻的人渣应该让大家拿着刀一点一点把他的肉割下来!
18
张发财 发表于 2009-1-9 00:54:43 | 只看该作者
这个狗操的司机!
19
夜莺夜潜 发表于 2009-1-9 09:14:04 | 只看该作者
希望家属不要要求赔偿,只要求判罪犯极刑!
匿名
20
匿名  发表于 2009-1-9 22:39:17
试问多少钱可以换回一个11岁孩子的生命????
正常司法程序应该是经济赔偿加刑法。
换位思考,这个时候一个死刑立即执行可能会更能安慰被害者的亲属。
21
北风 发表于 2009-1-10 00:25:29 | 只看该作者
百度伊春吧里说——32 回复:年轻的父母请注意看好自己的孩子,昨日黎明小学一学生被绑架  
杀害孩子的凶手是我的同学,孩子是我同志家的,伊春好小哦!我在想孩子被掐着脖子的时候,我的同学在想什么?他的妈妈上了一夜的火眼睛就看不见了。我同学家的孩子才2岁啊。
真是害人害己啊!!
22
远方 发表于 2009-1-10 09:24:25 | 只看该作者
必判死刑,以正国法!
23
王老五 发表于 2009-1-10 10:31:42 | 只看该作者
严惩凶手 杀都不足以平愤!!!!
24
理解 发表于 2009-1-10 11:45:17 | 只看该作者
可恶啊,一定要严惩。极刑都不解恨。
25
江上垂柳 发表于 2009-1-10 13:03:38 | 只看该作者
必须严惩重罚,这样才能起到震慑作用。
26
江上垂柳 发表于 2009-1-10 13:03:42 | 只看该作者
必须严惩重罚,这样才能起到震慑作用。
27
刺老芽 发表于 2009-1-10 23:52:14 | 只看该作者
很不得我一口一口将他咬死,恨死我了!没有人性!
28
紫色浪漫 发表于 2009-1-11 01:32:08 | 只看该作者
百度伊春吧里有人建议,开个全伊春市的公审大会,全市人都参加,每人拿着刀割他一块肉......
29
淡淡思念 发表于 2009-1-11 12:26:49 | 只看该作者
我下不去手
30
紫色浪漫 发表于 2009-1-11 22:40:01 | 只看该作者
百度里帖子的建议只是表达对凶手痛恨的方式,看着解恨就转来说。法制社会,我们又不是凶手那样的禽兽当然不能真的那么做。只盼望严惩罪犯,加强法制,减少悲剧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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