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本规程按《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的技术要求,对平贝母生产中的产地生态环境、物种或品种类型、良种生产、药材生产技术、病虫害防治、采收初加工、质量标准及检验、包装、贮藏等做了规范化研究,并制定本规程。
2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种植基地和良种繁育基地平贝母的规范化生产。
3 引用标准
3.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
3.2 《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GB9137-88)
3.3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
3.4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95)
3.5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0年版一部)
3.6 《农药管理条例》(国务院2001年第326号令)
3.7 《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3.8 国家外贸部《药用植物及其制剂进出口绿色行业标准》(2001)
3.9 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084-85)
3.10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3.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NY/T393-2000)
3.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NY/T394-2000)
4 产地生态环境
红星林业局座落于黑龙江省伊春市的东北部、小兴安岭北麓,位于东经128°08′08″-129°37′03″、北纬48°00′24″ -49°13′44″。公司平贝母种植基地处于红星区西北部10公里处,基地平均海拔365米,地形为较低山地,地势平缓,灌排水条件良好;公司良种繁育基地处于红星区南部6.5公里处,基地平均海拔279米,地形为平地,灌排水条件良好。两基地均距主干公路500米以上,四周五公里内均无“三废”及厂矿、垃圾场等污染源,周边50米以内均无同属植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