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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语”在台将成历史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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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蛮牛 发表于 2010-2-20 10:44: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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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北综合讯)台湾民进党政府近日决定取消“国语”的讲法,并修改高中历史课程纲要,把中国明初以后历史改为列入“世界史”,遭在野人士指责为加紧“去中华民国化”。

  台湾过去有所谓的“国语”(即华语或普通话),但教育部早在2月就废除了已实行数十年的《国语推行办法》,在推出新版的《语言平等法》后,地位独尊的“国语”更已成为历史名词。

  至于台湾教育部公布的新高中历史课程纲要草案,依据所谓“同心圆”理念,先上“台湾史”,再上“中国史”,最后上“世界史”;但其中“中国史”只讲到明代初叶,之后的历史包括“中华民国”阶段,都被列入“世界史”,颠覆了几十年来的高中历史课程传统。

  有学者质疑,课程纲要充满台独意识。国民党籍立委洪秀柱更指纲要疑受台独团体影响,呼应前总统李登辉所谓“中华民国已经不存在”的主张,她要求教育部长黄荣村公开解释“攸关国家历史、语言政策的重大变革”。

  台湾新版的《语言平等法》称为《国家语言发展法(草案)》,当局前天上网公告其内容,不但确定“国语”消失,也没有“官方语言”的说法,只提到“国家语言”与“通用语”。

  《国家语言发展法(草案)》认定,目前台湾各族群固有自然语言、手语、书写符号及所属方言都可称“国家语言”,例如目前的“国语”、闽南语、客语、原住民语等,都可称“国家语言”,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禁止歧视,并明定命名权(国民有使用其本族语言命名的权利)、传播权、教育权、诉讼语言权等。

  各地则可因地制宜,各级政府只要经立法通过,即可实施不同的“通用语”。

  据《联合报》报道,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副主委吴密察前日证实,“语言平等法”已于今年3月31日由教育部移给文建会主管。《国家语言发展法(草案)》只规范语言部分,不包括文字。

  学历史的吴密察强调,语言是很重要的文化资产。他说,语言与文字必须“脱钩”,不然容易陷入争议。

  吴密察认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台湾列为母语即将消失地区,保存语言是当务之急。

  文建会指出,《国家语言发展法(草案)》已在7月23日及8月15日讨论完毕,一般网民可上网表达意见。

  台湾教育部今年2月曾研拟《语言平等法》草案,主张把包括华语、河洛话(台语)、客家语与十一族原住民语的14种语言同列为“官方语言”,地位平等,都能在法庭、学校、公务员考试、议会上使用,必要时,法庭等机构应负责做传译或翻译。台湾媒体当时称“鸡同鸭讲时代来了”,当局在舆论压力下收回草案,声称作调整后再推出。

  至于新高中课程历史纲要引发的争议仍在继续发酵。教育部高中历史科课程专案小组前天已澄清没有“腰斩”中国史,而是让中国史走入世界,跟世界历史接轨;教育部长黄荣村也表示,“做得好比做得快重要”,社会没有共识的内容,不宜进入教科书,新课程纲要原本要在2005年实施,如果来不及,往后延一年也没关系。

  曾参与上次高中历史课程纲要订定的政大历史系教授王寿南说,中国历史自明朝中叶分为中国史、世界史两部分,在历史学角度上站不住脚,例如明朝末年的“宦官之祸”属于世界史,但酿祸源头是明成祖,则归为中国史,如要讲解这个历史事件,还得分成两部分讨论,不是要害死学生吗?此外,他也反问:“《红楼梦》是清代作品,不就被列为世界文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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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失败,与失去自己的失败比起来,更是微不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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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情 发表于 2010-2-23 15:44:47 | 只看该作者
台湾就得瑟吧 该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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