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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聚焦] 黑龙江省·伊春三区五案把脉法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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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大乐鸡精 发表于 2010-2-1 14:34: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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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伊春三区五案把脉法治状况

-----伊春市金山屯等区政治司法环境堪忧

       孙景南刘喆 薛长柱 高东 王鸿翔 张扬 蔡本柱

驱车小兴安岭间,总能体会到“伊春待客不用酒,捧出绿色就醉人”这一广告创意的精妙和贴切。

伊春素有“林都”美誉,是红松的故乡。

伊春市委书记许兆君是一位勤以思考、善于创新、富有远见的领导同志,针对历史上掠夺式砍伐造成资源、环境、经济和社会等一系列问题,做本质性思考。任职伊春后,他带领市委一班人励精图治,使资源危机,经济危困的局面发生了逆转,开始展现生机。

兆君同志很深情并十分精辟地说道:决不能让“红松的故乡”在我们手中变成“红松的故事”!

这既是自励也是共勉的话语,强烈地感染着伊春人,从而奠定了打造生态旅游城市和绿色伊春,构建和谐林区的广泛群众基础。

然而,伊春市先天存在体制弊病。至今仍然实行政企合一,这种体制使得一些基层区(局)的政治司法环境令人堪忧。从金山屯、友好和带岭三个区几起典型案例,我们不难看到,制约机制缺失,行政理念陈旧,个别领导干部作风霸道,目无法纪,任意胡为,公权滥用。更有甚者,制造冤案,欺压良善,使政府形象严重透支。

一、砍国家林,罚国家款,林业局长法外逍遥

木材做烧柴的历史一去不返,而今的伊春人惜木如金。严守《森林法》已成市委市政府及大多数干部群众的共识。偶有不法盗伐者,必严惩不贷。

2006年秋末,三十四岁的杜鹏就任金山屯林业局局长,金山屯区政府代区长。

金山水业公司经理、区人大代表张洪彬说:杜鹏虽然学历不高(中师体育班毕业),但做过领导秘书和地方党务工作,阅历不浅。尤其会上“绝不超采一米木材”的承诺,征服了代表们。我当时认为杜鹏年青有为而不会胡为,所以,郑重地投了他一票。

可是,就在人民代表会堂里杜鹏旦旦信誓余音未绝的几个月后,伊春市公安局森侦支队根据线索查实金山屯区(局)存在盗伐林木的严重犯罪问题,并就此展开专项打击行动。

记者因私营企业金山水业公司被金山屯林业局非法霸占而做深入的新闻调查,一进入金山屯,便感到“一举收回”水业公司已然成为旧闻,街谈巷议都是区政府(林业局)大量盗伐林木受到伊春市公安局重拳打击,显然这才是当时的热点新闻。

惊魂甫定的贮木场职工**、***对记者这样描述前一天发生在他们身边的惊险情形:伊春市公安局动用大量警力突然到贮木场,砸开门锁,冲进一些六辆前四后八解放牌汽车装上木材就拉走,没收的都是18—22cm白松原木,木材连尺都没检。那场面,好吓人!

时间是2007年1月18日,现场目击者有张某、黄某、岳某等多位工人和干部。

金山屯区一位警察埋怨记者:你们昨天来就好了,遗憾的是没能抓拍到精彩场面。杜鹏局长都没敢露面!

记者疑惑:伊春市森侦支队能查出问题,岂不说明金山屯区公安局失职?还有资源监督专员,他们整天睡大觉吗?

不料这位警察说了一句更令记者骇然的话来:这个时候谁还敢睡大觉,都忙着替杜局平事儿呢(杜局系指杜鹏)。金山屯林业局有十余个林场,仅白山林场就盗伐木材上万米,杜局不保基层场(所)长就不能自保,因为盗伐万米木材这样严重犯法的事,没有杜局指示,谁能负起责任?再说,金山屯谁又敢监督杜局?

难道杜鹏局长就不受法律约束吗?你们市的许兆君市长很原则的(当时兆君同志在市长任上)。记者问。

说到许市长,更是谁也惹不起杜鹏的原因,金山屯人都知道杜鹏跟许市长是“拜把子”兄弟。他说。

这是记者首次听人议论杜鹏的背景。虽未置可否但也觉得未必可信,现在官场上拉大旗作虎皮者大有人在,既使自知资历太过浅薄的杜鹏就是制造谣言“与许市长拜把子兄弟”的始作俑者,也许亟需同僚们敬畏而不得已为之。毕竟杜鹏面对伊春市公安局的处罚俯首帖耳,谦逊得要命,却不敢拿许市长说事儿。

金山屯林业局此次盗伐木材被罚款600万元!局长任职仅只数月,先是豪言壮语,而后无话可说,“不超采一米”的诺言变成了“盗伐万米”的谎话,成为笑柄。张洪彬讲,金山屯区委书记李宏对杜鹏也颇有微词,尽管他是一班之长,但对行政事务的过问极其有限。

记者暗忖,杜鹏实在有负组织的培养与厚望,难道当此风华正茂便夭折了政治生命?怪可惜的。

实践证明,记者的担心是多余的。杜鹏不但保全了自己,还责无旁贷地保全了盗伐林木所有涉案人员。体制怪胎培育出阴阳两性人。一面是林业局长杜鹏痛心疾首认错,另一面,则转身变脸,杜鹏区长代表区委区政府宽恕盗伐林木的犯罪行径。

人们喟叹,杜鹏之流的犯罪成本竟然如此低廉!森林是国家的,砍了,罚款也是国家的,交了,盗伐,按律问罪却遭赦免。国家两头损失,杜鹏本身安然无恙。

杜鹏全然没有犯罪感,也没有引咎辞职,仍涎着脸握紧权,在金山屯乾纲独断。尽管口碑不佳,广遭诟病,好在唾沫星子淹不死人。

二、违法行政  “一举收回”私营企业  褫夺产权仅凭区(局)长一句话

    所谓圣旨,是要宣读的。而圣谕,则只能口传。山屯林业局,也即区政府。区(局)长杜鹏不习惯那些繁文缛节,逢有大事,一律面授机宜,只要人领会执行“区上”的意思。在“一举收回”水业公司的决断上,杜鹏也同样懒得碰一下御笔,劳什子笔墨,派人到那家不识好歹的水业公司告诉他们,该企业即日起归林业局(区上)了。贴上封条之时便是明确产权归属之日。

人们当然不会相信这一过程如此简单。纵然杜鹏没有任何法律学养,也断不至鲁莽到连个文书也不拿,就径自宣布私营企业归属他的麾下,这不是抢吗?即使人家有错,如治安、消防措施不当由公安局处置,水质问题由卫生部门检验,非法经营可由工商部门吊销执照或责令停产停业等,区政府和林业局能不通过任何程序就“一举收回”?

  面对此类疑虑,水业公司经理张洪彬说:事实如此,录像为证。六年来我们从未被任何部门处罚过!

也就是说,杜鹏就职金山屯区(局)长伊始,便有骇人听闻的两大壮举。强行霸占合法的私营企业在先,超大规模劫掠国家森林资源被重罚于后。

盗伐国家森林,肯定是违法了,是犯罪。抢回六年前经拍卖售出的企业,继而把该家企业的建筑和庭院毁成一片废墟(照片上废墟中只有一个篮球架子垂头而立),是否属于犯罪,有无不得已而为之的合法性?法律顾问建议通过杜鹏和区政府说法去求证投诉者的真伪。

几家媒体记者通过宣传部门与杜鹏取得了联系。杜鹏区(局)长迅速派专人送来一份《关于金山屯区政府(林业局)紧急接管金山水业公司有关情况的说明》。

《说明》中“一举收回”、“紧急接管”等用语,道尽了金山屯林业局(区政府)的违法性质。没提行政听证过程,没有法院裁定或判决结果,更没有行政职能部门的依法处罚,甚至“一举收回”时竟连一纸告知或决定也没有。张洪彬含泪怒骂:霸占我们企业时他们手中唯一带字的纸,是封条。

杜鹏在《说明》中打出了许市长的旗号,说许市长充分肯定了金山屯区(局)的做法,指出金山屯杜鹏他们的路子是对的。

我们年轻的区(局)长同志,什么时候能依法论据而不抬出领导的话压人呢?凭最高指示就剐死活人的时代过去了,看来,杜某人确需补一补法治这课了!

全国思想政治工作科学专业委员会“构建和谐社会课题组”东北地区调研工作负责人周志富同志对金山屯区(局)的《说明》发表看法:胡闹!兆君同志绝然不会说出这样的话来。

省报业集团领导同志愤然道:狐假虎威,无法无天,应该给金山屯林业局曝光!

把霸占私企与盗伐林木两个事件联系起来看,哪个行为违法都不奇怪,也不足为怪,相对杜鹏而言,合法才怪,因为他不在乎法。

金山屯区(局)关于紧急接管水业公司的《说明》与在区人大、政协两会上历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完全不能自圆其说,闹出以子之矛刺子之盾的笑话。

巧言扯谎的人大都有智障。《政府工作报告》欣喜地谈到代表委员提案每年都百分之百得到了落实,而紧急接管水业公司的《说明》里,却大讲几年来因水业公司代表委员们忧心忡忡,以至“影响了全区改革发展大局”。

杜鹏区(局)长亲自所做《政府工作报告》,在详尽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照例盘点缺点。就连大龄青年结婚难都归咎于政府工作的不足,可见“群众利益无小事”。但却没提及老百姓吃不上“放心水”乃“区上”心头大患。

由于企业被霸占,诱使脑梗塞复发的水业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张洪伟在医院接待了记者和调研组的同志。

当年,《企业文化》杂志报道过他的事迹。1999年面临提拔重用之际,他毅然下海并业绩不俗。以其利润的二分之一为家乡伊春市南岔区修筑通山路并翻建了林业职工医院,赢得了“报效桑梓回馈社会的开发商”美誉,受到当时南岔区委区政府好评。在工程竣工典礼上副区长程厚贵赞扬他说:捐建公路和医院,在全伊春的开发商中,张洪伟是绝无仅有的。区长关思伟曾提议公路以“洪伟”命名,被他婉拒。这样的人,却被金山屯区政府(林业局)首长诬指“影响改革发展大局”,令人难以置信。

此时的张洪伟,虽然仍是金山水业公司法人代表,却让另一个更大更强势的法人---金山屯林业局局长杜鹏剥夺了权利。尽管工商部门没有注销其法人资格,但企业已名存实亡。“一举收回”水业公司的林业局全然没有羞怯之意,在以杜鹏为法人的林业局《营业执照》兼营栏里勇敢地添上了“供水”一项。

从这一刻起,张洪伟陷入恶性循环的灾难链锁之中。因其谦和诚信睿智大度,聚拢了一批追随者与合作者,出钱出力均无二话。缺钱,十几、几十甚至百万,亲友们一呼百应;需人手,老领导、老同事纷纷襄助,不计报酬;抚恤因公而亡者遗属,一诺千金,馈赠楼房承担遗孤读书费用;上项目,多种经营,作大“水文章”,摆脱企业困境,很快就取得了省内知名企业翠花集团、蜂露神饮品、龙州公司的欣然合作。凡此种种,即体现着他的人格魅力,又彰显了他的企业有着恢宏大气、蓄势待发的潜在发展前景。

然而,曾经意气风发、踌躇满志的张洪伟,现在黯然神伤,他病倒了。不单单由于企业被霸占,而是连锁反应的系列灾难。

---忠实的助手及一些员工为缓解资金紧张状况,为公司垫付或赊欠大笔款项遭到追讨,诉争不止······ 。

---水业公司就欠税问题与税务局议定了补缴办法,然而,出于报复迫害上访人的目的,一年后,金山屯公安局以“偷税”罪名使经理张洪彬含冤入狱十六个月,妻子精神崩溃服毒自尽,抢救后抑郁异常······ 。

---因公殉职的股东辛明喜、副经理于涛所遗孤儿寡母得不到抚恤,孤儿辍学,寡母无以偿付债务被拘看守所······ 。

---倾其所有支持公司发展的股东刘春玉不幸患尿毒症,更不幸的是失去了经济能力以维持透析,尤其不幸的是极富爱心的张洪伟夫妇爱莫能助,只能眼睁睁看着她拒绝透析,穿上远行的新衣,诅咒金山屯强权乱政者,悲戚哀绝地托孤······ 。

---过去的朋友、同事、合作者纷纷起诉水业公司以维护自身权益,而金山屯法院懒得支持大势已去的水业公司债权······ 。

---金山水业铝塑门窗厂遭重创。专供翠花集团的蔬菜生产基地流产,达成协议的翠花酸菜分厂建成闲置。无法继续合作给蜂露神公司造成巨大损失,赔偿三百万的义务应由水业公司承担已经法院确定······ 。

张洪伟的人生至此已尴尬到了极点。能不病倒吗?况且,是脑梗复发。

他说话明显迟钝,但思维尚还清晰:“企业被霸占当日,我即致书区委区政府,决定上访前,再次致书区委,表明我们由党员堕落成上访户的无奈和悲哀。不理睬受害者的诉求,体现出公权力骨子里深层的傲慢和对法律的藐视。说实话,真正渴望息诉止争的是我们。我们服从市委意见息访,得到了秘书长的赞许,并按其意见提起复议和行政诉讼,法制办和市中院因我们没有行政文书无法受理。常务副区长刘录江同志为尽快化解矛盾,代表区政府承诺把林业局自己确认欠我们的24万元给付,交上诉讼费,以便引入法律程序,可是被杜鹏一口否决,然后派总经济师抵赖说,林业局欠的不是24万,而是2.4万,会计把小数点弄错了。多么荒唐!及至省高院进行民事诉讼时,杜鹏又玩弄起躲避盗伐森林罪责的把戏,将民事侵权说成政府行政行为。同时,捏造‘偷税’罪名抓捕我们。法律不断受到杜鹏的强奸!”

“我现在的身份,是流亡企业法人!” 张洪伟惨然道。

板凳
 楼主| 大大乐鸡精 发表于 2010-2-1 14:35:26 | 只看该作者

    三、依据无罪事实  判处有期徒刑  含冤者遗嘱“无罪之人”为墓志铭文

2007年年底,金山水业公司经理张洪彬上访过程中遭抓捕羁押,罪名“偷税”。

其实,税务机关从没认为水业公司存在偷税问题,已经商定待林业局对水业公司的赔偿款到位后将所欠税款补齐。

张洪彬遭羁押并于当天夜里被免除区人大代表资格,且迅速通过金山屯区检察院批捕。这一幕,是不是杜鹏区长又一次极具创造性的操控呢?

于是,记者决定追踪以探究竟。通过采访税务局长、副局长及法院的法官的采访,并咨询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专家和领导,听取了若干法律专家和两位代理律师的意见,由此觉察到,水业公司所谓“偷税”案,纯属一起彻头彻尾、人为制造的冤案,假案,错案!

“税案”,案起离奇,案中有案,案外权谋,暗里作梗,虽非悬案疑案,却审案五次三番,任何理智健全的人都不难析辩“偷”与“欠”的关系,金山屯法院领导和法官们却抓耳挠腮、绞尽脑汁,如解天书,最后奉旨作出与法理、情理相悖的判决。公诉人情急之下道出原委:要说理找我们领导去!审判长双手一摊:此案由不得本官做主!一位法官愤然道:区上要判张洪彬,我们也没办法,判不住也得硬判!区检察院领导和记者一样也亲临法庭,关切地开导张洪彬:别与区上硬抗了,我们保你判个缓刑!警察讲话更直截了当:这事儿可大可小,只要不上访,还不是区上一句话?

其中这样一个情节很耐人寻味。张洪彬当庭陈述:税务局对我们欠税原因是清楚的(税务稽查报告明确系建设高位水池投资过大形成欠税),并在前任区领导的协调下,同意缓缴的。我们欠税是公开的,账目是清晰准确的,税务局是认可的。企业被霸占后,我本人就包括欠税的许多问题与杜鹏及副区长、总经济师、财务科长、经贸委副主任、区政府法律顾问共同讨论过,政府常务秘书做过会议纪要。如果区政府公允的话,应该为我作证。并当庭申请法院调取会议纪要。

苦于罪证不足的金山屯区法院,正面临被指责“办案不力”之尤,当然不会去调取相应的证据。

副区长刘录江同志在与政府法律顾问唐立兴核实讨论过8.2万元欠税一事后,坦陈区政府可以出证,但又言须经杜局同意。杜局断然否定刘录江副区长意见,其语气神情如何,由于缺乏这段录音资料不得而知,但“断然”是可以肯定的。政府法律唐顾问露骨而狡黠地对张洪彬家人说,这涉及能不能定罪的问题,区政府不能出证。是啊,按刘录江副区长的意见提交证据,张洪彬不就没罪了吗?不能准确揣摩首长意图,犯了官家大忌,怪不得刘录江长期副职难能扶正,都是忠厚老实惹的祸啊。还是足智多谋的唐顾问一语道破了天机。

金山屯林业局早已先于法院对水业公司下了判决!无论应诉答辩还是报上宣传,都言之凿凿地指出水业公司“偷税”。似乎只有这样,才可以为“一举收回”做个注脚。

记者作为旁听者参加了所有庭审。律师逻辑严谨,辩护有据;张洪彬慷慨陈词,痛斥杜鹏;公诉人理屈词穷,审判长缄默少语。  律师讲,尽管权力介入,恶意明显,但无罪事实面前,法院断不会枉法。

然而,金山屯区法院根据无罪事实,作出有罪判决!

二审,尽管金山屯法院少不了做工作(沟通请示汇报斡旋)以求维持原判,但还是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尚不能定案”而发回重审。

重审,记者们目睹游戏公堂的闹剧更加恼怒。一边是张洪彬激愤得七窍生烟,亲友们怒不可遏。一边是公诉人吞云吐雾卷吸纸烟,摆弄着手机不时接发信息,一付事不关己漫不经心的样子。当张洪彬问道:“区审计局根据账簿收支情况和计提税额的审计,得出‘欠’税的结论,为什么不做‘偷’税的结论呢?”

公诉检察官:“审计报告是笔误。”

张洪彬又问:“税务局稽查报告也注明是欠税,也是笔误吗?”

“那是他们添错栏了。”公诉检察官解释。

“请问公诉人,税务局一年几份稽查报告添错栏,那么所有的报告结论都写‘欠税’,你的意思是不是说,六年中,年年份份都填错了栏。是吗?”张洪彬反问。

检察官终于耐不住性子了:“都什么时候了,快说别的吧。我饿了,审判长请客。”

“二哥(审判长称谓公诉人)饿了,那就下午接着开庭吧。”审判长附和道。

庭下,记者全然忘记了自己的身份,与其他旁听者一起质问公诉人。公诉人急了:“你们别向我发难,找我们领导去!”法官解围:“这个案子我们谁都做不了主!”

结果,可想而知。

令人万分遗憾,遗憾万分的是,在二审法官二次将认为张洪彬无罪的意见提交伊春市中院审委会,结果竟然是维持原判一年半缓刑。

邪恶在狞笑,正义在哭泣。在金山屯,甚至在伊春,权力可以呼风唤雨,纵横使用,无孔不入。相对于权力的弱者,似乎自古只有华山一条路。正义与邪恶的博弈如此之难,难道,野蛮面前,文明注定要成为碎片吗?

国家税务总局负责政策法规的同志说,如此定罪,恐怕全国监狱要人满为患了···

汤旺河区税务局局长王学明(原金山屯区税务局局长)对记者说,在前任区长王立光、副区长邓华等领导的协调下,由于水业公司建高位水池等投入过大,企业经营困难,所以我们同意欠税缓缴,我们认为,水业公司是欠税而不是偷税。公安局没有征询我们的意见,检察院也没向我们调查,问题是与区政府(林业局)理顺好关系。法院开庭审理如果需要我作证,我会责无旁贷地作证。

应张洪彬及家属要求,金山屯区法院副院长、庭长和法官多位同志向税务局长王学明做了调查,王学明讲:事实真相我已经对记者们做了介绍,我为自己的话负责任。

哈工大法学院吴江老师一语中的:伊春和金山屯法院不判个罪,就无法为杜鹏开脱羁押张洪彬十六个月的责任!

法律学养深厚且著述颇丰的资深律师杨富森先生对伊春的司法状况表示气愤:虽然我国目前存在权力介入司法的现象,但在伊春则几乎达到骇人听闻的程度!

伊春市政协常委、主任律师李玉华女士愤慨道:金山屯区这起冤案的制造缘于林业局强抢私企的违法侵权行为。基层政府领导法律意识如此淡薄,令人忧虑。

饱受十六个月牢狱之苦后,满头白发的张洪彬说;“我已半百有余,大半生中,党给了许多荣誉,青年标兵、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等,难料今日身负偷税罪名。就健康而言,目前生死祸福旦夕之间,我不愿遗恨终生,但如若不幸而未能申冤,也要在我的墓碑上刻写‘无罪之人张洪彬’七个字!”

墓志铭文  引起记者情感共鸣 从而摈弃顾虑勇负文责为冤案写真!



四、十年诉讼沉积案野蛮接访添新冤 金山屯现象无独有偶

由于多家媒体两年多对金山屯区(局)政治司法环境的关注,课题调研工作也随之深入,并通过记者采访的路径了解了友好、带岭等区的若干至今悬而未解、隐含不和谐因素、社会影响较大的事件。如友好区个体企业业主吴宝志,因其酱油厂被迫关闭、破产,引发行政诉讼,期间,区委书记直接介入、干预,政府有关部门甚至包括纪委个别领导,暗中串通,弄虚作假,千方百计使绊儿下套,一桩本不复杂的行政赔偿案十年未果。十年悲愤告官路使这对儿夫妻受尽折磨,身心俱疲,亲友、邻里由此对政府产生强烈的对立情绪。带岭区公安局、信访办对访民态度强硬,甚至野蛮接访。将访民陈庆霞强制押回拘留而遗弃其幼子在京丢失,两年杳无音讯,善良的人们期望孩子落到一个好人家,同情陈庆霞失子的伤痛和牢狱生活致残的不幸,该区信访办和公安局甚至政府因之广遭诟病。

金山屯现象之所以成为一种现象,是因为在伊春市的几个基层区(局)都有所反映。当然,金山屯区不是仅只上述三案就形成执法无序、行政乱作为和不作为的不良局面。金山屯的百姓比记者的嗅觉更灵敏,每次都被喊冤叫屈者包围并使用着对区政府林业局领导大不敬的偏激言辞。

09年5月6日,一起大火使十九户居民受灾,次日,区政府、公安局未经与居民商量,便将包括修补可用的房屋一律夷为平地,人们找金山屯区政府,政府通知每户一次性补偿一千八百元!没户口的哪来回哪儿。有人提出异议,政府说:你们河北片儿的房子不值钱!

7月21日,金山屯区居民顾维国兄妹六人向公安局报案:父亲被绑架。同时出租车司机也报了案。但金山屯公安局这回并没有象奉命抓捕上访人张洪彬那么迅速而且采取监控跟踪等手段,向顾氏兄妹说出租司机精神有毛病,拒绝出警。结果,次日顾维国兄妹寻到了父亲的尸体!

07年6月,记者接到金山屯区原胜利车队93名67—81岁的老年职工投诉信,标题十分醒目:唱和谐调,发恐怖音,维权者无辜被抓。

08年、09年,不断有金山屯区(局)继续滥砍乱伐的举报,而且数量之大令人难以置信!由于先前有举报者被抓,所以大都匿名。

举报抓,维权抓,上访抓,无罪强加罪名抓。滥砍乱伐不抓,犯罪嫌犯不抓!有一、二起这样的事例就足以令百姓对政府恐怖,进而产生疏离感了,况且接二连三?

金山屯现象虽然不能说是伊春全市法治状况的缩影,也足够典型了。记者们推断,友好区(局)、带岭区(局)也肯定不只如前述两案使人忧心。



从伊春市委市政府近年来各方面斐然的成绩,我们不难料想:唱响和谐主旋律,剔除不和谐杂音,必能指日可待。

一位法学家说: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

一位金山屯籍的作家写到:面对母亲愁苦的面容和小兴安岭片片伤痕,我无法沉默。



2009年9月18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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