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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寻租之后,苏宁环球张桂平暗箱操作股权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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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tpk 发表于 2011-11-10 22:16: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03年4月,浦东公司刚创建6个月,第二大股东许尚龙、吴娟玲在意识到会有股权风险时,第一时间于2003年4月11日向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如有任何股权变动须由本人到场的警示。2003年6月12日又有50%股权的股东向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发出了如有任何股权变更须由本人到场的警示。当年10月,第二大股东许尚龙、吴娟玲发现在其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没在任何法律文件上签字),股权由22%缩减为11%(被盗窃了50%),许尚龙股权增资款由2003年3月汇入到浦东公司,到股权被侵吞时仍然在浦东公司账户上。在没开股东大会,变更股权时签字股东人数不到三分之二的情况下,张桂平盗窃、变更了股权,工商部门违法登记、做了帮凶。2003年11月,许尚龙、吴娟玲随即向南京市白下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判决令人啼笑皆非,纵容肇事者。其中第三大股东王华签署的“不同意此游签法”在股东会议书的签字,却被法院纠正为王华之所签,将此瑕疵得以修正为由,判定原告许尚龙、吴娟玲败诉。
**发生在许尚龙、吴娟玲夫妇身上的事件,张桂平做的更恶劣,由于第一次苏宁环球张桂平强盗行径、权利寻租得逞,于2005年9月**公开盗窃公司1500万公司股权在个人名下,按现有市场价值折算20亿925万元。见2003年、2004年、2005年三年审计报告,都说明1500万股权是用公司2500万资金购买,股权归11名股东共有股权。南京市工商行政局做了**帮手,在由张桂平一人签字的股东会决议上,仍没有第二大股东的签字。
在上述张桂平抢劫、盗窃股东、公司股权时,工商局权利被寻租,诉讼到法院,法院审理法官被操纵(详见工商登记和法院判决书,有感兴趣的请联系我,邮箱:pudonggs@yeah.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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