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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林权制度改革试点过程中,为确保“家家有其山,户户有其林”,双丰局为了调动各个层面的积极性,把试点林场职工分为三个层面,即:“富裕层”、“中间层”和“贫困层”,分层施策,分步推进。一是用优惠政策刺激“富裕层”一次性交款包林子。在市规定试点期间一次性交款人工林优惠10%、天然林优惠30%的基础上,双丰局又做出了林地承包费一次性交纳的由每公顷45元降到35元,再次让利于职工。同时规定,林木分期付款和林地承包费逐年交款只限于试点场所职工享受,林地承包费到收益期交款和企业内部无息借款的政策只限于试点场(所)的困难职工享受,其他单位职工和试点林场(所)不符合条件的职工必须一次性结清。这样,既让利职工又鼓励一次性交款。对那些有条件承包林子的“富裕户”,一次性交款的,实行优先又优惠,除享受启动时期的优惠政策外,可以优先选林子。在双丰局林改实收现金当中,一次性交款的达到6991万元,占实收现金的 92%。二是采取灵活的承包方式,调动“中间层”选择合适的方式包林子。工作中,林业局采取了“以资顶林、分期付款、逐年交纳、预留林地”等办法,使试点场所的中间层职工有更多的方式承包林子。可以用拖欠工资抵顶林木资产费,共抵顶工资846万元;林木资产费可以分期付款。试点林场(所)分期付款的有 114户,延期付款额397.3万元,有效的缓解了他们资金不足的压力。同时,试点林场(所)职工林地承包费可以逐年交纳。对暂时交不上款的预留林地,按每户5-10公顷的面积留足留够。双丰局试点场所职工总户数1119户(包括退休职工119户),按照每户5—10公顷的面积给他们预留,其余的对全局其它单位职工按10公顷标准一次性承包,包完为止。三是实行“企业内部无息借款”政策,保障“贫困层”能包到林子。由工会组织负责评定,向社会张榜公示,确定“困难户”的范围。困难户先交10%的承包款,其余欠款到有收益时补齐。局对困难户启动实施了“企业内部无息借款”政策。三个试点场(所)有562户困难户承包了林地。对实在交不起钱,又想包一块林子的特困户,林业局采取“有钱交钱,没钱借款”的办法,把林子先分到职工手中,实行百分之百借款,等有收益时再补收,确保他们都有一块林子。现在,三个试点林场所的职工青年,只要有承包意愿的都能承包到一块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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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树上的风 于 2007-6-23 01:15 PM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