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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上海钓鱼执法事件 [打印本页]

作者: 秋叶    时间: 2009-10-25 08:27
标题: 上海钓鱼执法事件
9月8日,张军因好心捎了一位自称胃痛的路人,遭遇“倒钩”,被扣车罚款1万元。

  9月11日,张军以“善良的被骗”为名在网上发帖诉苦。大旗网在第一时间内推荐了该帖,阅读量过百万。其后,此贴被转载于国内各大小论坛,引发强烈反响。上海的报纸、电视台、电台也都介入报道,网络舆论几乎一边倒地批评钓鱼式的执法手段。

  9月16日,上海新闻综合台《新闻夜线》节目播出对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刘建强的采访,刘队长“这是工作秘密”之回应首度亮相,随即成为网络名言。

  9月28日,张军提交诉状,要求法院撤销上海交通行政执法大队的处罚决定。

  10月9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对“钓鱼案”立案。

  截至目前,“钓鱼案”在谷歌查询结果达238000多条。网友戏称,“倒钩”在兵器谱上排名第一,“闵行倒钩,天下第一”被大量引用。钓鱼执法还“逼”出了一条私家车流行帖:“本车拒绝一切搭载求助。临盆产妇、车祸、中风、触电、溺水,都不关我事。尤其是胃疼的!”众多知名博客对事件的讨论则已超越其本身,而是聚焦法理问题——执法部门是否可以“诱民入罪”?在诚信危机的今日,如果这么做,危害是不是更大?
作者: 回到故乡    时间: 2009-10-25 09:06
诱导
作者: 微云淡月    时间: 2009-10-25 09:36
真是世界之大,怪事之多。
作者: twh    时间: 2009-10-25 14:49
不明真相.好象交通部门没有这个权力.
作者: 无言    时间: 2009-10-25 21:42
想做个好人真难!
作者: 林鹏    时间: 2009-10-26 10:24
有中国特色的执法(具有普遍性),暴利驱使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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