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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伊春松雪旅游集团《关于吕莉等67人上访诉求问题的处理意见》申请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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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松雪宾馆刘凤霞
时间:
2009-7-15 10:15
标题:
对伊春松雪旅游集团《关于吕莉等67人上访诉求问题的处理意见》申请复查
申请复查
对伊春松雪旅游集团《关于吕莉等
67
人上访诉求问题的处理意见》申请复查
尊敬的市劳动局领导:
我们是原市政府招待所的合同制工人。我们于
2005
年多次向市政府及省信访办反映松雪旅游集团公司经理张庆祥对我们
67
名合同制工人不合理买断事情,松雪集团于
2007
年
2
月
8
日提出处理意见,对此,我们提出以上申请复查:
一、松雪集团在《处理意见》中说,对我们合同制工人进行买断,是按“国有企业并轨的政策”办理的,可我们市政府找到所是事业单位,请拿出国家对事业单位改制的政策标准文件来,《处理意见》中说“身份不同
,
所以待遇不一样”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二、松雪集团在《处理意见》中说,对我们的买断是政府行为,我们请问市政府在什么时候时间下发过事业单位改制并轨的文件。而《处理意见》中说是依据伊春市人民政府
2005
年第十九次市长办公会决定的。
三、对我们的买断是不合法的,是在被威吓和欺骗下进行的,在买断时,经理张庆祥几次讲:“你们不签字,把档案仍出去、后果自负”,“先买完你们,紧接着就买工人”,这不是威吓和欺骗又是什么?而且在买断时即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合同,又没有公正,这能说是合法的吗?
四、在松雪集团的《处理意见》中,对我们在上访中提出的第二条:对我们买断时按一年
364.00
元标准的依据是什么?第三条提出的我们在市政府招待所工作时间都在十五年以上,单位为什么不给我们缴纳养老保险金等都没做出回答。
综上所述,我们对松雪旅游集团公司的处理意见不服,诚恳请政府给予解决,纠正这种即不合理,又不合法的错误做法。
2007
年
2
月
9
日
请领导为我们做主
松雪宾馆鲸吞职工养老保险问题
黑龙江省宜春市政府招待所(又名松雪宾馆)是事业单位,我们
67
人原是该单位全民合同职工,在
2005
年
4
月强令我们签一次性安置协议书。从此开始欺诈剥削我们。
我单位于
2005
年
9
月—
10
月期间收取我们职工养老统筹款:每人缴纳
5744.45
元,
2006
年我们个人向社保局缴纳
1507.20
元,共计
7251.65
元。但是个人帐户上却记载
3019.82
元,令人费解的是
4231.83
元不翼而飞!
一年多来我们
67
人一直为此事奔走讨说法,我单位会计陈英贪污养老保险被抓获已属实情。恳请领导为我们做主。伸张正义、为民平冤!
原市政府招待所全体职工
2007
年
9
月
19
日
史灵琴
13766729266
汝风兰
13845894191
王淑秋
13845899215
许宪林
13945882061
刘凤霞
13349389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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