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在线
标题:
有良知的人必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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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暗恋桃花岛
时间:
2009-4-19 09:12
标题:
有良知的人必看
同为伊春人,同为有中华子孙,你们还有良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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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前几天发帖了一篇《勇举败类》的文章,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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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不在少数,为什么没有几个人痛斥这样的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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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难道你门认为这样的人大有人在,就应该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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吗?这样的人一天不除,百姓们就不会有一天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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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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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据说这个人现在依然在为自己敛财,而且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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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级。由以往的少则千元,多则万元。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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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几乎没有千元……对这个败类,百姓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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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有苦不敢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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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着有关部门(不是吃闲饭的)重视!!!!!!
作者:
树上的风
时间:
2009-4-19 09:21
你可以联名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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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地方是解决问题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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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马河区纪检委、人大、政协、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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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行,就举报到市一级、省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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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处理这一类问题属越位。
作者:
江南雨
时间:
2009-4-19 10:07
对于楼住帖子中列举的腐败行为主要是要有证据,有了证据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铲除腐败.坛友反应不积极不是我们没有良知,而是我们不了解事情的真相,无法表态.如果你有决心与腐败现象做斗争那你就按风版的程序走,或者把事实公布于众.
作者:
张发财
时间:
2009-4-19 11:15
最近不常在线,没看到
作者:
淡淡思念
时间:
2009-4-19 11:17
我是看了,可是我不是职能部门。
作者:
紫色浪漫
时间:
2009-4-19 11:48
我不在伊春,不了解实际情况,不能乱发表意见。感觉以上诸位说得对,论坛里说起不到实际作用,应该按书上的风说的那么做。
作者:
tony
时间:
2009-4-19 13:15
1. 这种事是需要证据的,只要证据属实你就可以到处寄检举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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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你的题目已经超越这个论坛的界限了, 而且许多网友都在异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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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网络里三人成虎, 哈尔滨警察打死人的案件就是一个例子, 所以网友们不便发表看法.
作者:
雪夜漫步
时间:
2009-4-19 13:33
楼主说的有些偏激,这样的事情应该谁主张谁举证,把证据搜集之后举报到区级市级纪检部门,在网络上可以发到市长信箱,纪委、反贪局等部门信箱,在论坛上只是呼吁而已,仅仅是一个帖子说明不了问题。更不要拿看帖子的人说事
作者:
红松的故乡
时间:
2009-4-19 16:08
我在外地,举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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