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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林区工人看林改 [打印本页]

作者: 薄云疏雨    时间: 2008-12-18 09:41
标题: 林区工人看林改
林区工人看林改

     应江南雨的要求,说几句心里话,也许有些过头,但却是最真实的反应了林改到底对林区工人起到了多大的作用.

   
    2006国务院批准伊春市实行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其初衷是使国有林区改革迈出的关键一步,对深化林业体制改革,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能有重大意义。在不改变林地国有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由林业职工家庭承包经营;在遵循相关法律、政策前提下,把林地的经营权、林木的所有权和处置权交给职工,50年不变。“林定权、树定根、人定心”这项改革非常有望成为我省乃至全国放飞林业生产力的一大突破。


    当林改的相关政策下达到林场的时候,职工们积极性都很高。可当价格都定下来以后,就很少有人往前靠了。中等蓄积量的一个小班要四、五万元,我经手过一个蓄积量大一点的林子,十公顷,总价170000多,优惠完后还要130000多,要是红松林更要十几万甚至几十万。而一个普通林业工人工资在2004年以前年工资3600左右,05年、06年、07年连续涨了三次工资,2007年以后才达到年工资7500元左右,这样的价格怎么会是一个普通的林区工人所能承担的起的呢?


    但林子还是卖出去了,卖给谁了?卖给了那一小部分先富起来的人,其中有商人有领导,还有一些双重身份的人(商人兼职工)。每个职工购买林子是有限额的,大概十几公顷,可这远远满足不了那些富人们的贪心,必然就产生顶名购买,很多拿不出钱的,但有购买资格的人就这样把利益拱手送给了他人,但如果将来有一天他们能买起林子了,可指标却没有了,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而那些富人们买林子的目的难道真的是为了“青山常在”吗?百姓们早就看透了他们的伎俩。买林子没有采伐权,但什么都不是绝对的。如果有风倒(被风刮倒的树),病死的,或是经过火灾的,总而言之就是死了的树木,不可能让它们烂在山上吧?久而久之人的贪念就占据了上风,不死制造条件也要让它死。死了再采,采完还有死的,这样几年就回本了。这批都死没了,再等下一批幼树长成林,正做到了“永续利用”,但青山最终还是变成了秃山。
   

   “林定权、树定根、人定心”。从第一批买林子的到现在三年了,哪一个人拿到林权证了?去林改大厅问,负责人说,市里没批呢,再等段时间,这么大的改革难道事先没有明文规定办证的程序?有人说根本不会发林权证,也有人说林子是国有资产,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将其所有权转让,所以国家根本就没打算发过林权证,反正“林定权”这条晢被否了。再说“树定根”,就按照那些购买者的管理法,没有风倒雇老牛拽,没有病死的用毒烟薰,用药水浇,根早完都会绝的。改革成为有钱人的生财之道,他们把林子变成了钱,然后拿着钱安逸的生活。可对百姓来说林子都变成个人财产,上山拾个烧材都算犯法,冬天取暖烧煤吧,元煤现在六百多一吨,一个普通人家一个冬天怎么着也得两吨煤吧,林区职工凭着那点微薄的工资赖以生存着。凡是改革似乎都是以经济为基础,林区工人们根本没有经济基础,所以也就跟改革无缘,再好的政策也只能是观望,叹息,“人定心”???!!!


[ 本帖最后由 薄云疏雨 于 2008-12-18 09:43 编辑 ]
作者: 独来独网    时间: 2008-12-18 09:54
听说你们那里一批赴俄罗斯搞采伐的都发了?
作者: 回到故乡    时间: 2008-12-18 10:37
如果是这样,普通上班的林业职工拿出十几万买林子,确实困难重重。
作者: 江南雨    时间: 2008-12-18 10:53
非常感谢薄云疏雨来自一线的报告.
我06年回家正是林改沸沸扬扬的时候,林改究竟怎么改?林场职工究竟享受到什么好处?林改后生活收入有什么变化?这一直是个迷.
我不想听官方的宣扬,也不想看那些马屁文章.只想了解最基层的情况.因为我们的政策最终的目的就是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这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作者: 树上的风    时间: 2008-12-18 12:13
标题: 也谈林改
林改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伊春是国有林区,和南方的集体林区有不同。
还有一个政策协调性问题。“天保”工程要求是实行管护承包,并给林业职工发放管护费;“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建设”强调停止主伐,建立无人区。林改强调是个人包山头,获得最大收益。这里的政策有些是冲突的。
在某林场搞调查,这个林场有800多公顷红松母树林。最初对红松籽是自由采摘,造成掠青;后来包给一大户,也是竭泽而渔,职工怨声载道。去年,林场把红松林重新进行发包。每户200株。每株一年交2.5元的抵押金,采后每株交七两给营林处,按每斤六元四上交,完成任务返还抵押金。多采部分按市场价自行销售,今年价格大致是每斤十元。这样做国家、个人都得了利益,没再出现掠青现象,生态也得到了保护,职工情绪也稳定。个人认为这种作法是比较稳妥的。
每次改革,实质上就是一次利益再分配。这里就存在一个是国家利益占多数,还是个人利益占多数。是让多数人得利益还是让少数人得利益。就目前伊春状况看,稳定是第一位的,让林业职工有活路是第一位的。
另外,那些交了钱的林改承包户。停止了主伐,只允许扶育伐,交的钱如何收回还不好说。创造的生态价值又如何计算呢?
作者: 274067    时间: 2008-12-18 13:33
摸石头过河
作者: 薄云疏雨    时间: 2008-12-18 14:18
""另外,那些交了钱的林改承包户。停止了主伐,只允许扶育伐,交的钱如何收回还不好说。创造的生态价值又如何计算呢? ""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我的周围,四个做为林改试点的都是经营所,都是根本就没有主伐的。即使国家有再好的政策,林业局也会把它悬浮于不损坏自己利益的基础上。
作者: 兜兜    时间: 2008-12-18 16:36
已阅,:lol
作者: 淡淡思念    时间: 2008-12-18 19:16
好难啊。:aa09 :aa09 :aa09
作者: 江南雨    时间: 2008-12-18 19:26
回树上的风:
看了你“也再谈林改”,让我对林改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在政策上有冲突,那么就说明国家在制定政策时就有纰漏。如果天宝工程对国家和林业职工更有利,那么就应该废除林权改革,把承包林子的钱退给承包人。
作者: 回到故乡    时间: 2008-12-20 10:41
只要林区的工人生活不在艰难了就好。
作者: 乙醇    时间: 2009-8-12 09:39
为什么市政府会制定与上级机关有冲突的地方土政策?
一些领导急功近利,忙于出创意\出政绩,然后一走了之.
在伊春,谁能拿出几十万去承包那没有收回投资可能的树林?
作者: 乙醇    时间: 2009-8-12 09:40
楼主大胆直言,顶
作者: 游子吟    时间: 2009-8-21 12:05
[tudou]2[/tudou]
作者: 快乐兜风    时间: 2009-9-11 15:16
国有林权制度改革,需谨慎,谨慎
弄不好我们就成了历史的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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