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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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 半年棚改面积为十年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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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沃得杰夫
时间:
2008-11-19 10:57
标题:
伊春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 半年棚改面积为十年总和
黑龙江新闻网讯 今年以来,伊春市委、市政府将棚户区改造作为惠民工程、生态工程、环保工程、兴市工程和民心工程的头等大事来抓,采取有力措施,强力推进棚户区改造。
10月20日,棚户区改造工程“百日攻坚战”结束。在历时半年多的时间里,全市共完成棚户区改造面积54.9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拆迁9280户,如期完成了省市两级政府确定的棚户区改造目标,改造面积相当于过去10年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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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林区从1948年开展大规模建设,在为国家经济建设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由于开发初期国家对林业建设投入严重不足,在上世纪50年代初至70年代末,本着“先生产、后生活”的原则,林区职工居民普遍居住在半简易及部分砖木结构的窄小平房内。这些棚户区70%以上住户没有自来水,80%以上无排水设施,100%的住房供电线路老化。更为严重的是,这些集中成片的棚户区火灾隐患大、治安条件差。据伊春市不完全统计,70%以上的火灾、80%以上的治安案件是在棚户区内发生的。住在棚户区的群众住楼房、住砖房、住好房的愿望十分强烈。
进入上世纪90年代后期,伊春市才开始建设住宅楼房。由于政府财力不足,对于棚户区的改造主要是以开发商为主导进行的,开发多是选择在城镇中心街区有商业价值的繁华地段,并以街面为主的开发形式进行。从伊春市调查统计情况看,目前全市急需改造的棚户区面积为500万平方米。
今年,伊春市委、市政府把棚户区改造作为改善民生的“一号工程”,摆上了首要位置。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定从2008年到2012年,利用五年时间改造棚户区523万平方米。其中2008年改造54万平方米。自4月16日棚改工程开工以来,伊春市通过对上争取、政府出资、吸引社会资金参与等方式,多方筹措改造资金,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同时,用足用好改造优惠政策,做好拆迁安置工作,切实维护棚户区居民的切身利益,使棚改工作顺利进行。市政府考虑到居民的实际情况,出台了《伊春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拆迁补偿有关规定(试行)》。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实行产权调换的,原则上实行“拆一还一”政策,安置标准户型面积控制在40~90平方米左右,由各区(局)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掌握,但最低保障户型面积不得小于40平方米。为了让群众搬得进、住得好,市政府还规定安置房要达到入住标准。对特困户由当地社区或街道办事处核查,经当地民政部门认定后,报当地政府批准,对其超出合理扩大面积部分,被拆迁人可按建安成本交纳房款;确属无力出资购买合理扩大面积部分,确认公有产权,费用由当地政府统筹解决,并实施廉租办法。
伊春市的棚改工程自今年4月16日在美溪区正式启动以来,采取了在美溪区进行试点,以点带面的方式,组织人员深入区局进行动员和推进落实,使棚户区改造在全市迅速全面铺开。(黑龙江新闻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
一米九三
时间:
2008-11-19 11:00
好事。现在有啥成效没?
作者:
沃得杰夫
时间:
2008-11-19 11:02
扒的很多,但是起楼的很少
作者:
独来独网
时间:
2008-12-16 15:29
随着棚户区改造的深入,铁路地区的棚户房将成为重点了
作者:
回到故乡
时间:
2008-12-16 17:32
好事情。
作者:
江南雨
时间:
2008-12-16 19:30
希望家乡人都能够住上有集中供热的新楼房.
作者:
独来独网
时间:
2008-12-17 09:59
虽然是寒冬腊月了,但是还有拆房子的呢
作者:
幽香百合
时间:
2008-12-18 12:44
现在不拆来年回迁就会很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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